成绩认定
(1)课程总成绩的评定根据考试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课程成绩评定比例在合成成绩时会有显示,具体评定比例详见课程考试概况——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
(2)课程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记分,60分以上为及格,及格才能取得所修课程相应学分。
(3)同门课程有多个考试总成绩的,按最高成绩记载。
(4)平均成绩以百分制表示,计算范围为学生所修的全部课程(不含办理免考课程),计算方法为:
成绩合成
(1)闭卷考试考核课程的总成绩由学院统一合成,一般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
(2)集中机(网)考考核课程的总成绩由学院统一合成,一般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
(3)课程论文(设计)考核课程:学生在当批次课程考试周期内按要求提交稿件,由学院组织教师对稿件进行批阅;如果学生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形成性考核任务,且已查询到论文稿件成绩后便可进行该类课程的总成绩自主合成。
(4)作业考核课程:学生在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及综合作业后即可自主合成总成绩。
成绩查询
集中考核课程的课程考试成绩会在当学期课程考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发布,一般会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学生登录个人教室查询。非集中考核方式的课程,学生在自主合成成绩成功后,即可查询到该类课程的总成绩。
成绩复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5天内,学生可联系教学点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成绩证明
学院在学生档案中会附有学生所学课程成绩单,也可联系学院单独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