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北财大校发〔2025〕38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东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