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成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成人学历教育学制与修业年限相关规定,为加强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切身利益,经研究,拟对已经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以下简称“超期生”)给予退学处理。
现将超期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如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情况。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权利,学院不再予以受理,学院将在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在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对超期生给予退学处理。
咨询服务:0411-84710321。
学籍管理:0411-84738141。
东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11日